聚焦主宾省|5月1日起实施!安徽立法促进大数据发展

来源:安徽网、安徽日报 | 作者: | 时间:2021-04-10

应用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

为了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大数据赋能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条例》要求优化大数据发展应用环境,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与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大数据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农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推动大数据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建设数据驱动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广泛应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在线金融、在线文娱、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等现代服务业;开发大数据应用场景,应用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治理能力。

此外,《条例》还对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服务保障作出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保障和改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基本服务需求和服务体验。

省政府设立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

为了促进大数据创新发展,《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培育大数据企业;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对新增大数据发展应用项目建设用地,在当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明确对大数据发展的财税、金融、科技和耗能等奖补措施,完善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大数据发展应用地方标准体系。要求规范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搭建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培育交易市场,建立数据产权交易机制,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

为了强化数据安全保护,从根本上推动大数据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条例》明确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采信谁负责的原则,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要求履行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全社会数据安全教育;明确了开展数据活动单位的五项具体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条例》强调,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过度处理;除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以外,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数据采集人、持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