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施建华)不满前车太慢,他强行超车后,故意急刹、别车,撞上对方后仍不罢休,一直逼到对方撞上护栏。一连串的“斗气驾驶”,险酿大祸,福州男子高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他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取保候审。
这起“斗气别车”案件,11月11日发生在福州北二环路上。昨日,福州警方向海都报独家披露了案件细节。这也是媒体公开报道的、福建首例因“斗气别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
监控视频:丰田车突然别车撞车后仍不罢休
警方提供的视频显示:11月11日上午6时27分许,北二环路世纪长冠大酒店前,龙腰高架桥下桥处,一辆车牌为闽A01W38的白色丰田轿车,跟在一辆车牌为闽A986AF的斯柯达轿车后。
随后,丰田轿车迅速从左侧变道超车,并绕到斯柯达的前方。成功超车后,丰田车突然减速,连续两次急刹。幸好斯柯达轿车及时刹车,没有发生追尾。斯柯达轿车换到另一条车道,正准备超车时,丰田轿车又突然别了上来,撞上斯柯达轿车后仍不罢休,直到斯柯达撞上护栏,两车才停下。
斯柯达司机:对方嫌我开太慢曾鸣喇叭、闪灯催促
事故发生后,警方介入调查。
斯柯达司机林某某说,自己驶上龙腰高架桥时,跟在后面的丰田轿车就不断按喇叭、变换远近光灯催促,他没有理会,继续保持每小时50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驶。
因为当天下雨,路面湿滑,林某某下高架桥时刹车减速,谁知更激怒了对方。丰田轿车随后强行超车,并绕到林某某车辆前面减速、急刹。见丰田轿车一直拦在前方缓慢行驶,林某某换到另一条车道,准备超车驶离,谁知丰田车直接别了上来。
“对方撞上我后,还继续把我的车往护栏上别!”
林某某说,撞上护栏后,自己右手被方向盘打伤,头部也撞上车顶,所幸伤情并不严重。
接受警方问询时,林某某表示,对方车辆急刹时,前方并没有其他车辆,对方就是故意要制造追尾;撞车后还不罢休,很明显是在斗气。
斯柯达(A)准备超车时,丰田(B)突然别了上来
丰田司机:就是心里有气,想报复对方
丰田轿车的司机高某某是福州仓山人,1971年出生,目前是福州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总经理。“我当时觉得对方车速比较慢,就变换远近光灯,提示对方快点,”高某某跟民警交代,下桥时,斯柯达轿车又突然刹车减速,“大约有三次,我虽然没碰上,也被迫减速”。
两车先后驶下高架桥后,高某某超车,并绕到斯柯达轿车的前方。高某某承认,当时两车挨得很近,自己突然急刹,好在对方也及时刹车,所以没追尾。随后,高某某从后视镜里看到,对方换到另一条车道,准备超自己的车,“等他超车时,我打方向盘变车道,去别他的车,对方刹车不及,就撞车了”。
高某某说,自己之所以会有这一连串的“斗气驾驶”,是因为觉得对方下桥时刹车是故意的,“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心里有气,想报复对方。”
警方: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处三年有期徒刑
福州五凤派出所民警昨日表示,高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
民警介绍,故意毁坏财物罪,指的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海都记者昨日了解到,这是媒体公开报道的、福建首例因“斗气别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福州警方介绍,这起案件证据比较充分,不仅监控视频拍到了“斗气别车”的全程,高某某做笔录时也承认了自己故意别车的行为。
斯柯达(A)刹车不及,两车相撞
马上调查:街头“路怒司机”不少车主最好学会取证
昨日,海都记者走访了五四路、东二环路等主干道,发现开“斗气车”的司机不少。
中午1时许,五四路上,虽然不是早晚高峰期,但仍有不少车辆嫌前车慢,在后方鸣笛催促,并变道超车。而在东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口,有司机看到前车减速后,就不断闪灯、猛按喇叭表达不满。
本报昨日曾报道,12月14日晚高峰,福州八一七路上,两车你追我赶,互相卡位,好几次差点发生车祸,惊险一幕被其他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
在市区遇到“路怒司机”别车,司机该如何保护自己?民警提醒,道路监控视频,其他车辆司机、行人的证词,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都可作为证据,市民平时驾驶时,可自备行车记录仪等设备保护自己。
律师:开“斗气车”若致重大事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介绍,高某某一连串的“斗气驾驶”,不仅违反了道交法的相关规定,还存在故意损坏车辆及交通设备、设施的行为,且数额较大,福州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罪名,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蔡律师还表示,司机开“斗气车”,如果正处于交通拥堵的高峰期,可能威胁到不特定的车辆驾驶人、行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还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刑罚较重,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丰田(B)仍不罢休,将斯柯达(A)逼得撞上护栏
斯柯达(A)撞上护栏后,两车才停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