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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前车太慢,他强行超车后,故意急刹、别车,撞上对方后仍不罢休,一直逼到对方撞上护栏。
斯柯达(A)刹车不及,两车相撞 马上调查:街头“路怒司机”不少车主最好学会取证 昨日,海都记者走访了五四路、东二环路等主干道,发现开“斗气车”的司机不少。 中午1时许,五四路上,虽然不是早晚高峰期,但仍有不少车辆嫌前车慢,在后方鸣笛催促,并变道超车。而在东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口,有司机看到前车减速后,就不断闪灯、猛按喇叭表达不满。 本报昨日曾报道,12月14日晚高峰,福州八一七路上,两车你追我赶,互相卡位,好几次差点发生车祸,惊险一幕被其他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 在市区遇到“路怒司机”别车,司机该如何保护自己?民警提醒,道路监控视频,其他车辆司机、行人的证词,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都可作为证据,市民平时驾驶时,可自备行车记录仪等设备保护自己。 律师:开“斗气车”若致重大事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介绍,高某某一连串的“斗气驾驶”,不仅违反了道交法的相关规定,还存在故意损坏车辆及交通设备、设施的行为,且数额较大,福州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罪名,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蔡律师还表示,司机开“斗气车”,如果正处于交通拥堵的高峰期,可能威胁到不特定的车辆驾驶人、行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还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刑罚较重,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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