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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孩丢7万多元营业款 监控:黄衣女士捡走布包

2014-12-05 06:52:3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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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拍到捡走小瑶包的女士(图由受访者提供)

□东快记者王慧敏

去银行存钱的路上,不小心把公司的7万多元营业款给遗失了,这对于才踏出大学校门,工作几个月的22岁龙岩女生小瑶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12月1日,在福州一家餐饮公司工作的小瑶去银行存钱,途经鼓楼区善化坊时,在巷口附近遗失了一个粉灰色布包,里面装着7万多元的现金,不到一分钟再回头,布包已经消失。

小瑶报警后,通过监控画面看到,是一位身着黄衣,推着自行车的女士捡走了包。

“我只希望她能把包还给我,”小瑶希望捡走包的女士能主动归还,她不会追究其任何责任,也希望好心人能提供线索,她定会给予报酬。如果你愿意提供线索,可以打东快新闻热线968977联系我们,如果你想归还包,觉得联系我们不便,还可以通过微博联系网友@Silver_Yao瑶,将包归还给小瑶。

装有7万多元现金的布包不翼而飞

回忆起这件事,小瑶一直不停地责怪自己“太粗心”。

小瑶是今年7月份刚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现在在福州一家餐饮公司实习,事情就发生在她去银行为公司存营业款的路上。

12月1日下午1点50分许,小瑶骑着电动车从西洪路到善化坊口附近的交通银行,那天是个下雨天,她把这个装有7万多元现金的粉灰色布包挂在车把手上,上面盖着雨衣。

骑到善化坊的巷口,地上有两个坑,小瑶骑着电动车颠簸了两下,“我注意旁边还有几个人,不过当时急着去存钱,就继续往前骑了。”

这里离银行只有二三十米,骑电动车不过几十秒钟。到了银行门口,小瑶打算把包拿出来,谁知道却只看到空荡荡的车把手,包去哪里了?

赶紧回头,小瑶没有看到地上有布包,也没有见到有谁捡走了包,她只好掉头沿着原路寻找。

“我找了两遍都没有看到,当时真的是绝望了的感觉。”毫无办法的小瑶立即报了警。

监控画面:黄衣女士捡走布包

小瑶说,鼓西派出所的民警这两天一直在帮她寻找,查了一路的监控画面,发现布包就是在善化坊巷口附近掉的。

“监控画面里能看到包是被一个女士捡走的,捡到的时候她穿着黄色上衣,黑色裤子,手推着自行车在打电话,粉灰色布包就在她的车篮子里。”小瑶说,因为画面比较模糊,人的脸部并不清晰。

“这笔钱是公司的营业款,7万多元,对我来说真的算是天文数字。”小瑶很难过,她说这笔钱因为是她弄丢的,得由她自己来垫付,除去基本生活的花费,这笔钱她得工作至少5年才能补偿。

“我还在实习期,就把公司这么大一笔钱给弄没了,不说以后工作如何,眼下这笔钱就已经让我走投无路了。”小瑶说,因为怕父母担心,这件事她也不敢告诉家人。

“这位捡走包的女士,你能不能理解我的难处,把包还给我吧,还给我,我不会追究任何责任的。”小瑶哽咽道。

东南快报记者从鼓西派出所了解到,他们确实有接到这起求助,事情发生后也组织了几位民警帮忙寻找。

“现在还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只能先判定小瑶是遗失。”鼓西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正在帮助小瑶寻找捡走钱的当事人,因为这两日正好派出所的监控出了问题,无法调取,他们已经打算到刑侦大队调取监控,希望调取到更多清晰的画面,尽力帮助小瑶找回这笔钱。

律师:捡包女士若不归还将构成侵占罪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椿平表示,小瑶在骑车过程中将财物遗失在路上被该女士拾获,该女士的行为属拾获他人的遗失物,如果该女士将财物占为己有,拒不交出,将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因该罪属告诉才处理,小瑶或财物所有人即小瑶所在公司可在公安机关查明该女士身份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女士返还财物并追究该女士的刑事责任。因财物价值达七万元以上,达数额巨大标准,可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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