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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孩丢7万多元营业款 监控:黄衣女士捡走布包

2014-12-05 06:52:3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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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黄衣女士捡走布包

小瑶说,鼓西派出所的民警这两天一直在帮她寻找,查了一路的监控画面,发现布包就是在善化坊巷口附近掉的。

“监控画面里能看到包是被一个女士捡走的,捡到的时候她穿着黄色上衣,黑色裤子,手推着自行车在打电话,粉灰色布包就在她的车篮子里。”小瑶说,因为画面比较模糊,人的脸部并不清晰。

“这笔钱是公司的营业款,7万多元,对我来说真的算是天文数字。”小瑶很难过,她说这笔钱因为是她弄丢的,得由她自己来垫付,除去基本生活的花费,这笔钱她得工作至少5年才能补偿。

“我还在实习期,就把公司这么大一笔钱给弄没了,不说以后工作如何,眼下这笔钱就已经让我走投无路了。”小瑶说,因为怕父母担心,这件事她也不敢告诉家人。

“这位捡走包的女士,你能不能理解我的难处,把包还给我吧,还给我,我不会追究任何责任的。”小瑶哽咽道。

东南快报记者从鼓西派出所了解到,他们确实有接到这起求助,事情发生后也组织了几位民警帮忙寻找。

“现在还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只能先判定小瑶是遗失。”鼓西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正在帮助小瑶寻找捡走钱的当事人,因为这两日正好派出所的监控出了问题,无法调取,他们已经打算到刑侦大队调取监控,希望调取到更多清晰的画面,尽力帮助小瑶找回这笔钱。

律师:捡包女士若不归还将构成侵占罪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椿平表示,小瑶在骑车过程中将财物遗失在路上被该女士拾获,该女士的行为属拾获他人的遗失物,如果该女士将财物占为己有,拒不交出,将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因该罪属告诉才处理,小瑶或财物所有人即小瑶所在公司可在公安机关查明该女士身份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女士返还财物并追究该女士的刑事责任。因财物价值达七万元以上,达数额巨大标准,可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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