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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代金券未注使用期限 商家坚称已过期

2014-07-05 08:37: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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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拿着没写日期的代金券欲正常使用,饭店却坚称代金券已过期,且有店内公告提示。日前,福州市民叶女士在一家渝中味自家厨坊消费时,遭遇了这种尴尬。

叶女士介绍,此前在五四北一家渝中味自家厨坊消费时,收到了2张价值50元的代金券。两张基本一样,区别在于一张写着使用期限是6月30日,另一张却没写。本月3日,叶女士和朋友再次来到这家饭店就餐,结账时掏出这张没有写期限的代金券欲抵扣50元,却遭到拒绝。“服务员居然说活动已经结束了,而且言语态度好像说我是在贪小便宜一样。”叶女士认为,与金额大小无关,代金券没有限期就应该随时能用,商家爱理不理的态度令她很恼火。

昨日,记者联系了渝中味自家厨坊店经理陈女士,她表示代金券使用期限确实到6月30日,叶女士手上的代金券之所以没有写日期,是因为公司员工忘记盖印章了,而且也不止这一张。她解释,虽然没有在券上写明,但是活动期间店内有公告说明,服务员在送出代金券时,应该也有口头提醒。

福州市工商人员指出,餐厅虽然在宣传板上公告标注了使用期限,但无法保证每位持券消费者在使用前都能看到这样的提示,因此餐厅的做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餐厅应该保证代金券的正常使用,或者退还代金券金额。

记者也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福州已经发生多起因代金券使用期限、额度等限制条款引发的纠纷,处理的原则是按照代金券上的解释规则执行。不论商家有意或无心,如出现模棱两可的条款,依照法律,应依照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做出理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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