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当着女友面竟强奸她女儿 妈妈怕被打装睡
2014-07-01 07:06: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7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王雪梅 陈建华) 年过五旬的李荣(化名)是一个普通的摩的司机,当着女友的面,不顾女友29岁的女儿王红(化名)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王红报了警,李荣落网。近日,他被福州仓山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 54岁的江西男子李荣,是一名摩的司机。他与王红的母亲王某是男女朋友。 去年9月下旬,李荣带着王某从武夷山来福州检查身体。期间,他们住进了王某29岁的女儿王红暂租的民房内。期间,李荣多次要求王红与其发生关系,均遭拒绝。后由于畏惧李荣的威胁,2013年10月17日晚上,王红趁李荣不在,准备带母亲一起逃离。 就在这时,外出的李荣正巧回家取钱,撞见母女俩正收拾东西准备“逃跑”,李荣当场打了王某一拳,也扇了王红一个耳光,并阻止二人离开,将她们推到王红租住的屋内。 一时间,母女俩见无法离开房间,便上床睡觉。李荣则躺在一旁的椅子上看守。次日凌晨1时许,李荣突然爬上王红母女同睡的床上,当着王红母亲的面,要求王红与其发生关系。再次遭到王红拒绝后,李荣就暴力威胁,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因为李荣常威胁殴打王某,担心李荣要了她和女儿的命,面对着亲生女儿拼命呼叫挣扎,王某却假装睡着,视而不见。被强奸后的王红一直哭,李荣怕她去报警或者自杀,所以就一直守着她,连她去卫生间也都要跟着去。直到第二天上午,她假借要去上班,才借机报了警。去年10月18日,仓山警方在王红租住的民房内,将李荣抓获。近日,他被福州仓山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 |
相关阅读:
- [ 05-21]福州:遭嫖客拒付 女子"扮"强奸向男友和警察哭诉
- [ 04-22]福州:男子强奸杀人入室抢劫 割下被害人的双乳
- [ 03-28]福州:深夜被朋友约去酒吧 发现丝袜反穿才知遭强奸
- [ 03-24]福州:男子约陪酒女开房 没借钱遭拒沙地上强奸
- [ 03-03]福州:年轻女子好心帮朋友开房 却因醉酒被强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