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深夜被朋友约去酒吧 发现丝袜反穿才知遭强奸

2014-03-28 09:05  黄妍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黄妍通讯员陈艳敏林宙峰)和男友赌气,去了酒吧,迷迷糊糊喝下一杯酒,次日醒来后,发现丝袜反穿了,不知真相的小田才知道自己被强奸了。日前,福州仓山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某。

2013年12月24日凌晨,上完夜班回到住处的小田接到了朋友李某某的电话,在电话中朋友说要给她介绍几个新朋友认识,邀请她去酒吧玩,她随口就答应了。因之前与男朋友闹了一点小矛盾,小田称只身前往酒吧内,男朋友也未加以阻拦。

凌晨3时许小田到了酒吧包厢后,发现包厢里除了有朋友李某某,还有包括吴某在内的其他几个李某某的朋友,吴某看到小田后顿生好感。之后一群人就在酒吧内喝酒跳舞,其间一朋友趁小田不注意把K粉(氯胺酮)放到了小田的酒杯里,小田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喝下了酒,不久就不省人事了。李某某和吴某趁机将小田强奸。

随后,吴某与李某某帮小田把衣服穿好,待其稍微清醒些,吴某送小田回了住处。

凌晨5时许,小田回到住处准备脱衣休息时,发现自己的丝袜穿反了,加绒的一面穿在了外面,她越想越觉得蹊跷,最终报了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