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实习生 刘彤丹) 手机销号一年多,突然收到欠款处理信息。昨日,福州的庄小姐报料称自己遇上了这桩怪事。而令她想不到的是,欠费竟然是销号后产生的所谓“冷号期”的费用,并且还要缴纳一年多的滞纳金,“号码都销号不能用了,为什么还要交钱,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
欠款通知迟来一年 庄小姐说,3月20日,她接到福州某通信运营商通知,称自己已经销号的一个手机号码欠费没有缴清,让她马上去营业厅交齐欠费和滞纳金。而客服人员称,庄小姐一共欠了十几元的套餐费,一年多以来产生了十几元的滞纳金,共欠费20多元。 庄小姐说,自己去年2月份就已经把这个福州的号码销号了,当时客服人员并没有告知自己欠费或者要缴纳费用,所以接到欠费通知后,她是一头雾水。庄小姐说,她前天来到仓山区学生街一家营业厅询问究竟时,工作人员告知,这个号码“亲情号码”等业务的套餐费没交,如果她不及时缴清费用的话,将会影响到她的信用问题。 客服人员对她解释说,在号码注销之后,会有一个月的“冷号期”。在这一个月之内,该号码会继续为原来的号码使用者保留,不能被投放市场使用。如果用户想重新启用,只要“冷号期”内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但是,在“冷号期”期间,即使并没有使用号码,还是会产生套餐费。该费用需原号码使用者承担。 庄小姐气愤地说,自己对所谓的“冷号期”并不知情,“销号的号码都不能使用了,还要用户交钱,这不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吗?” 律师:运营商未尽告知义务 该通信运营商的客服人员昨日回复本报称,考虑到庄小姐不了解冷号期规定,公司目前已经不再要求庄小姐缴付滞纳金的这部分费用。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首先,如果双方在办理销号手续时没有约定有关收费的规章或文件,通信运营商则无权主张收取该费用。 其次,即便欠费事实成立,通信运营商在办理销号手续时未尽到告知的义务,故自身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从该角度而言,消费者可适当少缴或不缴所谓的“冷号期欠费”。 |
相关阅读:
- [ 11-06]用旧手机号买双色球 击中2693万元巨奖
- [ 10-23]手机尾号为“88”过户要收3000元?客户不解
- [ 10-01]长乐一用户欠费停机一年仍在扣话费
- [ 09-09]“手机轰炸台”治骚扰电话走红 如恶意骚扰涉违法
- [ 05-17]手机号码销号后原机主信息泄露 频频被扣冤枉钱
- [ 04-25]号码忽然没信号 服务商竟将顾客号码擅自"易主"
- [ 04-16]外来工街头突发脑溢血 路人急拨120医院免费救治
- [ 03-07]买了手机旧号码频被骚扰 运营商称陌生短信不可避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