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美发店会员卡余额不足,要享受会员价,只能再往卡内充值100元,否则按原价收费。”17日,福清市民陈小姐向福清市工商局反映,在美发店遭遇强制消费。 据了解,一年前陈小姐在一家名为“艾秀”的理发店办理会员卡,并一次性充值500元。一年后,卡内余额为24元,而该店理发的会员价是38元,非会员价为58元。 “本来我打算把卡里余额消费完后换一家美发店,没想到,对方根本不让花完卡里的钱!”陈小姐说,15日晚,她到“艾秀”美发店剪头发,结账时,她向收银员出示会员充值卡,卡中余额24元,陈小姐原想再交14元钱现金,补齐38元即可。哪知店员不同意,表示陈小姐再充值100元,才能享受会员价,否则,只能按照实际价58元收取。 陈小姐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和店员争论起来,店员却声称这是美发店的规定,属于行业“潜规则”。之后陈小姐掏出手机打算向12315投诉,店员一听要投诉立刻变脸,表示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让陈小姐补齐14元现金,收回会员卡了事。 17日,陈小姐走进福清市工商局咨询:“美发店的规定让会员充值卡完全成了‘无底洞’,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工商人员告诉陈小姐,设定充值门槛是强制消费,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民遇到此类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福州日报记者黄凌通讯员陈日晶余娇) |
相关阅读:
- [ 01-10]福州:浩沙健身房装修停业 会员卡时限顺延被拒
- [ 01-08]仅凭VIP会员卡转账60万 金华现盗刷银行卡新案件
- [ 01-02]会员卡积分成鸡肋 律师:过年强制清零涉霸王条款
- [ 11-17]福州西洪路艾森健身俱乐部关闭 20多名会员卡钱难退
- [ 12-26]超市会员卡积分年底清零 岩城消费者颇有怨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