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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昨两起小事故车主都赖着不撤 一定要等警方

www.fjnet.cn 2013-10-26 09:08  江方方 张硕 林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起堵在现场一个多小时都没撤,一起在民警的劝导下才撤到路边

  车主们忙着打电话,不移车也不理睬记者的劝告

东南网10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张硕 林丹 文/图)快处快撤已经成为一些榕城驾驶员的习惯了。可昨日,福州发生的这两起小事故,车主都不愿意主动撤离,造成事故地段交通拥堵。

两车三环相撞一定要等警方判责

昨日中午12点50分,福州三环路永丰互通下方辅道上,车牌号为闽AB2081的运沙车和车牌号为闽AHJ588的面包车在岔口相撞,面包车左侧被撞凹陷,不过损伤不大,无人受伤。

下午1时15分,记者赶到现场时,相撞的两车还停在三环辅道闽侯往晋安方向路面上,后方车辆发现道路被阻挡后,纷纷绕行。

这么简单的刮蹭,为什么迟迟不撤离?

面包车司机说,报警后,警方了解情况后认为属轻微事故,让双方协商处理。但他的车在外道行驶,运沙车在内道行驶,是运沙车追碰。而运沙车司机认为是面包车超车绕行,不肯承担责任。双方于是僵持在原地。记者一直劝说,面包车车主却回应“责任没人承担,不能撤”。他们要继续联系警方,等警方前来判定责任。

直到记者下午1点50分离开,事发已一个小时,两车依然赖在原地没有撤离。

三车北浪路连环撞车主都不愿撤

昨日上午,鼓楼区北浪路,三部小车连环撞,三车主却无人撤离,占着一个机动车道。

10时许,记者赶到鼓楼区北浪路与琴湖路路口时,车子已排起长队缓缓前进。到达屏山小学附近时,记者看到三部车子追尾后停在原地,占去了一个多的车道。

车牌号为闽F7683M的越野车歪停在机动车道上,紧挨车牌号为闽A3P787的蓝色轿车车尾。而蓝色轿车的车头,则将前面车牌号为闽AK5172的白色轿车车尾撞成了凹状。但三部车的损坏程度都不严重,显然还能驾驶通行。而三部车车主有的忙着指责对方,有的则在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没有一人拍照取证。

不一会儿,北浪路的车辆一直堵到了琴湖路,堵在事故车辆后面的一些车甚至直接从对面车道超车。

记者劝导三名车主撤离,但他们都不理睬。十分钟后,一名骑警路过该路段,在他的劝导下,三名车主才撤离到二环路路边。

小贴士

小刮擦撤离须知

根据《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试行)》,发生交通事故后,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必须自行撤离: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车辆能够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均在我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各方车辆损失均无明显超过1万元。应撤离而不及时或拒绝撤离的,警方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拖车。

撤离前自行拍照,拍照需注意四点:一、要从被追尾车前面拍一张全景图;二、从追尾车后部拍一张全景图;三、拍一张相撞部位图;四、拍一张被撞落至地面的散落物。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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