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www.fjnet.cn 2013-10-25 07:02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禁设排污口;对于向内河排污的,处以3万~10万元罚款;扔生活垃圾或者洗涤用品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昨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该《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施行,届时执法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沿河餐饮、洗车行业专项整治。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加大处罚力度、理顺管理体制。许多内河整治后,沿河排污、随意倾倒垃圾、侵占河道违章建设、肆意破坏内河生态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新规规定,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乱扔生活垃圾或者洗涤物品;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的物品;擅自放养动物、种植植物、打捞鱼虫;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炸鱼、电鱼、张网捕鱼;倾倒渣土、泥浆或者其他建筑垃圾;排放污水、泥浆;擅自铺设缆线、管道;损毁坝闸、明渠、隧洞、暗涵、泵站、护坡、码头、驳岸、护栏等内河设施等。

新规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罚则,如乱扔生活垃圾或者洗涤用品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物品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擅自放养动物、种植植物、打捞鱼虫的,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的,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炸鱼、电鱼、张网捕鱼的,可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内河管理范围内排放泥浆、倾倒渣土或者其他建筑垃圾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理顺内河管理体制、明晰职责分工,是办法修订的重点,避免部门相互“踢皮球”。新办法规定,除城乡建设部门作为内河管理主管部门外,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制定内河卫生保洁管理标准,实施内河生态补水调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内河绿化建设和养护的监管,对破坏绿化的行为进行查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防洪排涝和水利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营运船舶的监督管理。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