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客户话费套餐“被升级” 10个月多收400元

www.fjnet.cn 2013-08-02 09:12  徐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丁杨菲 付严)“如果没查话费清单,还不知道话费套餐‘被升级’了50元,而且被收了10个月。”近日,长乐消费者陈先生在查询了上月手机话费清单后,发现了上述问题。

陈先生于2012年9月在长乐松下镇某营业厅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当时该运营商开展迎国庆促销活动,该卡促销套餐为月租10元。陈先生平日里业务繁忙,每月话费多达百余元,因此一直没发现套餐异常。7月29日,陈先生觉得近期话费奇高,于是拨打服务电话查询上月话费清单,竟发现从去年10月份开始每月套餐费用升级为50元。

陈先生当即致电运营商要求更改套餐并退还多收的话费,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陈先生无奈之下向长乐12315投诉,江田工商所工作人员与陈先生一起到该营业厅了解情况,客服人员证实陈先生所述属实。经客服人员后台查看,因系统故障,陈先生的套餐于去年10月份被更改为正常套餐,不再享受优惠套餐,因此每月套餐费从10元变为50元。经工商工作人员调解,运营商退还消费者每月多收的40元话费,10个月共计400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