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曾在此作《道山亭记》。(市文物局供图) 传承保护 1961年,乌山摩崖石刻及造像被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9月,于山摩崖石刻被公布为福州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64年,于山划归市园林处(现市园林中心,下同)管理,并成立于山风景区管理所,对摩崖题刻进行保护。1969年末,移交当时的福州警备区管理。 1973年,于山重归市园林处管理,并成立于山风景区管理处,再次对古迹和摩崖题刻进行修缮保护。1987年5月,于山划归当时的市文化局(现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并成立于山文化中心,对摩崖石刻进行描红,加强保护。 1998年,于山由福州市园林局(现市园林中心)管理,并成立于山风景区管理处,对于山风景区实行统一管理,实施“显山露水、还山于民”整治工程,将摩崖石刻线路“露”出来,并保护好新发现的摩崖石刻。 2007年,市政府启动了乌山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对乌山摩崖石刻及造像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及陈旧的设施进行拆除,抢救保护被建筑物围困的摩崖石刻及造像,并对摩崖石刻重新进行描红修复,注重从原材料、色彩调配、施工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描红质量,切实达到保护、修复石刻的目的。同时对摩崖石刻周边的基础设施、建筑等元素,按照规划,进行统一整治。 2019年,为更好地保护、展示于山摩崖石刻,市政府启动了于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于山及其摩崖石刻整体环境风貌,展示摩崖石刻的风采和历史名山深厚底蕴。 2020年,市政府启动乌山原省气象局地块征收和环境整治工作,一些被长期“隐藏”的石刻得以进入人们的视线。整治中,还将地块内所有不协调建筑予以拆除,显露、保护摩崖石刻,同时将修建游览休闲设施,方便市民登山和领略乌石山及其摩崖石刻的风姿,让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成为历史名山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