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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房产只能一人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2024-04-28 17:01:38 作者:曾建兵 徐清萍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垭妮   我来说两句

近日,在开展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审核时,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发现,朱先生在填写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时,选错了扣除比例。工作人员随后电话联系朱先生,告知朱先生婚后购买的房产应选择夫妻双方其中一方进行扣除,且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不能按照夫妻双方各50%的比例进行扣除。

“原本以为住房贷款利息也可以像子女教育一样选择50%扣除呢,原来个税汇算的优惠政策还有这么多的细节要注意。”朱先生在税务干部的细心辅导下更正了申报信息。

其间,连江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也向朱先生的配偶普及该项政策,辅导夫妻俩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案例点睛>>>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明确,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徐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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