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见习记者 桂楹松)自7月底我市率先在全省放宽企业稳岗失业保险金返还条件以来,市人社局共为首批3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840万元。这是记者25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今年6月18日,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金返还政策,按企业职工每人六个月的领取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人均约7400元),发放企业稳岗补贴。为加大政策受惠面,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市人社局等部门又下发补充通知,放宽企业稳岗失业保险金返还的条件。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出台后,该局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认真比对,并简化工作流程,全程网上经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申领渠道。市人社局已完成首批包括该企业在内的3家企业的稳岗失业保险金返还发放工作。 市人社局提醒,符合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相关条件可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fjfz.lm.gov.cn/了解),可继续向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工信、商务等部门上报相关材料,市人社部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把关后,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返还资金。今年1季度至3季度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在9月20日前申报,1季度至4季度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在明年1月20日前申报。企业在申报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咨询市人社局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处(电话:87305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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