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罚不按道行驶的骑手 福州新闻网8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 文/摄 实习生 刘欣昊)8月8日上午,根据市交警支队部署,台江交警大队来到六一中路老药洲街口至北光明港路口段,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个小时内,交警共查处55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按道行驶、违规载人等。 上午10时许,一名年轻小伙骑着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与正常行驶的小车抢道。民警当即将其拦下,并处以20元罚款。11时许,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辆无牌三轮车经过该路段,同样被民警拦下。因未悬挂号牌,并且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该男子“吃”了两张罚单。民警对其处以记24分、罚款300元的处罚,并依法暂扣车辆。 当天,民警还查处了2辆超标电动车。因为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两名骑手都被处以200元罚款,车辆被暂扣。现场,民警在对违法骑手进行处罚的同时,还耐心劝导其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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