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台江交警严查非机动车违法 一个小时查处23起

2019-07-01 07:28:20 颜澜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6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 通讯员 榕交警)28日下午,根据市交警支队部署,台江交警大队民警在八一七路与台江路交叉口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一个小时内共查处23起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闯红灯、违规载人等。

八一七路与台江路交叉口是福州城区重要的交通路口,车流量较大。当天下午5点5分,一名中年女子骑着电动车由南往北驶入台江路,此时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该女子却驾车冲到对面马路,被民警当场拦下,并被处以50元罚款。

仅过5分钟,一名年轻男子骑着电动车经过该路段,后座上还坐着一名成年男子,同样被民警拦下,并被处以50元罚款。

记者发现,当日在该路段查纠的违法类型中,违规载人比较突出。有些电动车前踏板上站着一名小孩,同时后座上坐着一名成年人,有的电动车甚至同时载了两名成年人。根据规定,成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民警在处罚的同时,耐心向骑手讲解了相关规定。

交警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市民安全出行最重要,骑车出行时一定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