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闽侯法院开庭审理首例涉黑案件

2019-03-07 08:10: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侯法)近日,闽侯法院在市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闽侯首例涉黑案件,被告人黄某銮等23人涉及52起犯罪事实,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17个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黄某銮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获取控制多个经济工程项目,投资经营多家工厂,开始了“以商养黑”“以政护黑”“以黑养政”的犯罪道路。2010年被告人张某昌刑满释放后,黄某銮将其收入麾下,逐渐形成了以黄某銮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黄某、张某昌为主要骨干,被告人叶某锋、程某耀等23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黄某銮还违规发展党员入党,操纵村党支部支委选举,拉拢党政干部;利用强势地位承揽村内大大小小工程,操控工程行业,并长期在多个县区操控赌场放贷业务,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通过有组织地暴力讨债,造成多数欠债人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被该团伙成员威胁、殴打;在公共场所公然纠集上百人持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称霸一方形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安定稳定的社会生活秩序。

据介绍,该案庭审历时5日,部分闽侯县干部群众参与了庭审旁听,闽侯法院将在依法审理后择期宣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