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长乐一"黑老大"获刑18年 曾纠集百余人到KTV斗殴

2018-12-22 09:41:09 叶智勤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梁棋文)12月20日,长乐法院对王某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获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罚金5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

经查,王某某自2011年到长乐后,多次进行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活动,逐步在长乐江田镇、古槐镇等区域有了恶名。2014年8月,王某某纠集100余人前往长乐某KTV聚众斗殴,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此后,王某某为壮大势力,陆续笼络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并购买大量镀锌管等作案工具,长期有组织地在长乐江田、古槐等区域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及妨害公务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插手民间纠纷,获取非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法院审理认为,相关被告人长期以来通过开设赌场等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通过暴力,大肆有组织、公然地实施斗殴、打砸、伤害等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在长乐江田、两港工业区一带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当地治安稳定和群众安全感。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符合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遂作出上述判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