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我市今日发布公开出让城区8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其中4幅为住宅用地。此为我市今年首次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4幅住宅用地 保障房回购价格确定 宗地2018-01号是晋安区新店镇杨廷水库用地南侧的泉头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四,面积105422平方米(合158.1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33.12亿元。 该地块须配建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1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2841元/平方米的均价销售,由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宗地2018-02号是台江区福光南路西侧原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出让地块二,面积10016平方米(合15.0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3.92亿元。该地块须配建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3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6280元/平方米的均价销售,由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8-03号是晋安区规划战坂路南侧、龙头路东侧的地铁平衡地出让地块一,面积21256平方米(合31.8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起始价5.18亿元。该地块须配建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500元/平方米的均价销售,由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8-04号是鼓楼区海潮路北侧的古乐路沿线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三,面积24137平方米(合36.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15.9亿元。该地块须配建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300元/平方米的均价销售,由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8-01号、02号、03号、04号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竞得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宗地2018-01号、02号、03号、04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分别按照5040元/平方米、7290元/平方米、5700元/平方米、9975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宗地2018-01号、02号安置型商品房户型应根据对接安置房源户型确定,该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宗地2018-03号、04号项目户型应根据对接安置房源户型确定,可销售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