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出台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新规 适用城区五园区

2017-08-18 08:57:50 孙漫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8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 见习记者 林传枢)随着福州对创新型产业发展的大力扶持,越来越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企业在福州安家落户。昨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正式出台,通过产业用地差异化管理,帮助创新型产业更好地发展。

新政适用于城区五园区

市国土及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借鉴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福州实际,为创新型产业用地制定了这一专属“大礼包”。

《意见》适用范围为城区的金山投资区、福兴经济开发区、福州市软件园、马尾科技园、仓山科技园。创新型产业是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研发、新材料、海洋高新产业等具有显著创新特征,以及从第二产业中分离出来的以产品研发、核心技术产品生产试验为主的产业。

多方面用地政策为企业减负

根据《意见》,原先产业用地按传统工业项目的用地容积率审批(原则上不高于1.6),现在则结合我市产业功能分区和布局结构,提高了创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提升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容积率上限按市政府批复的园区控规控制。

地价方面,我市根据创新型产业用地特征,建立创新型产业差别化地价管理制度。创新型产业用地出让起价按50%工业和50%办公基准地价(此地价对应2.0基准容积率,若高于2.0基准容积率,按楼面价相应调整)与市场评估价两者择高确定。相较于原先按办公基准地价的界定模式,也为企业入驻减负。

创新型产业用地产权管理也将规范。按《意见》供地的项目,原则上按工业(创新型产业M1)用途登记土地使用权,以区别于普通工业用地。“鼓励专属研发办公类型的用地进驻,比如产品设计、研究中心、数据中心、实验室等,区别于以前传统工业中心内‘见缝插针’的研发机构,让研发办公真正落地生根。”市国土及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转让出租抵押有限制

创新型产业用地在转让、出租、抵押等方面有相应限制。

“在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我市对创新型产业用地实行6+N年限的土地出让模式,6年的建设、达产验收期内土地使用权不办理登记,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市国土及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型产业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按工业用地出让有关程序办理。土地需通过达产验收后,方可办理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证书。未通过达产验收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仍未通过的,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予以相应补偿。如达产验收中税收指标未达标,允许企业按税收指标补足差价,并视为验收通过。项目建设期为三年,三年内必须竣工,竣工后必须连续三年达产。

根据《意见》,创新型产业用地始终不得分割转让。

严格准入审查监管三重关

为避免一些企业浑水摸鱼,利用产业用地差别化管理牟利,我市为创新型产业用地建立了准入、审查和监管三道大闸。

根据《意见》,我市要建立创新型产业准入评估制度,实施用地准入管理,即用地应符合福州市创新型产业用地分类指导名录要求,同时,创新型产业项目单位达产税收不低于600元/平方米。

各主管部门应建立创新型产业资格审查制度,严格创新型产业达产验收,加强创新型产业项目履约管理;各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承担起创新型产业用地监管职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