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榕推进文化遗产保护 让福州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

2017-08-04 10:28:53 吴晖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榕推进文化遗产保护 让福州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

  游客到三坊七巷参观,感受坊巷人文与建筑的魅力。

福州新闻网8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文 叶义斌/摄)“把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就鼓浪屿申遗成功和保护文化遗产作出的重要指示,在我市引发了强烈反响,我市文保工作者们纷纷表示,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激发了大家守护文化遗产的热情和决心,要持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让福州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

文化遗产保护

与文化产业融合

“游三坊七巷,不仅可以免费领取精美的坊巷导游手册《漫游坊巷》,而且手册融入了有奖问答游戏,答对了还有奖品哦,真是太棒了!”昨日,在三坊七巷,和小伙伴们来此游玩的屏山小学四年级的林舒丹拿着奖品——冰淇淋高兴地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漫游坊巷》一改传统设计方式,手册上的手绘地图用不同的方式展示、介绍三坊七巷的游览路线及景点,融合历史文化知识与现代餐饮休闲服务于一体,呈现了有得看、有得玩、有得吃的三坊七巷。

福州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谢谦华告诉记者:“如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把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的指示精神,我们在三坊七巷的保护、修复中,需要创新文化管理思路,文化产业的导入与融合便是其中一个亮点,让人从中可以寻找到文化记忆,记取乡愁,又焕发出文化时代的活力。”

三坊七巷还结合福州的民俗节日,开展各种特色民俗活动等,积极保护与传承民俗文化、民间手工艺与曲艺、民间商贸习俗,使三坊七巷逐渐成为福州传统文化的展示中心和交流平台。

为文化遗产保护

提供法律保障

福州不愧为“有福之州”,仅老祖宗留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便有三处,除了三坊七巷,还有朱紫坊和上下杭。

华灯初上,霓虹闪烁。位于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的三捷河畔格外热闹,入口处的三捷河广场,有怀抱吉他的民谣歌手唱给你听,沿岸已有多家酒吧试营业,为人们休闲提供了又一个好去处。

据了解,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现已完成相关文保、历史建筑项目保护修复,以及上杭路、隆平路北段、三捷河等的景观改造。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凌敏告诉记者:“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记忆的重要载体,既承载着城市的过去,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深厚的文化积淀。如何贯彻习总书记的‘把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的指示精神,立法保障是关键。目前我市已制定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目前我市正在制订《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先后投入100多亿元,全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各项工作。

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福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极为丰富。“我们将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昨日,市文物局局长吴聿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提升文物级别是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一个有效办法。近期市名城委在建筑调查中发现,位于仓山义序的明代建筑群十分有特点,如其中的浦口8号建筑平面布局较大,用材少,工艺简单朴素,极少装饰,堪称明中期普通民居的代表;祠堂街18号内为数不多的雕刻件件刻工精美,年代及艺术价值较高;仓前道14号东侧宅的精华在一进主座,其建筑平面布局较大,屋面低矮,内部装饰构件少,符合明代较代早期的特征,历史价值较高。

吴聿建告诉记者:“调查中发现的这几处明代建筑物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让我们惊喜交加,虽然之前没有列入文物建筑,但市政府已上报,直接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若申报成功,在文物级别上可是连升四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