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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远光灯影响驾车酿惨案 致2死2伤获刑2年10个月

2017-07-04 07:57:21 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燕平)闽清一男子驾驶机动车时因对向车辆滥用远光灯发生车祸,酿成两死一重伤一轻伤惨案。近日,闽清法院审结该起案件,这名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2016年9月,刘某载着妻子驱车回家,行经闽清316国道路段时,突然对向一辆车开着强烈远光灯驶来,刘某两眼瞬间什么都看不见,由于车速过快,等刘某看见前面人行道上的路人时,已来不及刹车,“砰”的一声巨响,惨案发生了。

刘某连忙下车查看情况,只见车头前两个妇女、两个小男孩倒在血泊中,其中一小男孩情况危急。刘某紧急为其做人工呼吸,刘某妻子急忙拨打120和报警电话。4名伤者之后被送至县医院抢救,其中一妇女和一男孩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妇女重伤,另一男孩轻伤。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经闽清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的行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法官表示,若刘某当时减速慢行通过,或许惨案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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