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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防晒喷雾、花露水等禁带上地铁

2017-05-17 10:20:35 郑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花露水含酒精,遇火就着

记者了解到,这并非福州地铁“不近人情”,在北京、长沙、武汉、南京等国内各城市地铁,都有些同样的规定。

那么,花露水为什么不能带上地铁?日前,有消防人员向公众展示过这样的实验:在实验操作台上洒一层花露水,用点燃的蜡烛逐渐接近,花露水瞬间燃烧,呈现出蓝色火焰。还有实验显示,在距离20厘米的位置向蜡烛上的火苗喷射花露水,喷出的花露水遇火源后,瞬间变成一个火球,猛烈燃烧。

“花露水、杀虫剂等物品,含有酒精成分,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福州地铁运营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解释道,地铁是一个密闭空间,人流量大,对安检要求也相对高,希望市民可以理解。

据了解,有些易燃易爆物品被禁止带上车,并不是因为其本身能够引发多大火灾,而是一旦在地铁上发生危险,极易引发群体性恐慌,并导致踩踏事件。

哪些易燃易爆品,不能上地铁

根据《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规定,花露水、香水、洗甲水,单品不得超过500毫升(含);摩丝、发胶、染发剂、冷烫精、指甲油、光亮剂、衣领净、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单品不得超过700毫升(含)。而这些物品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或1公斤(含)。福州地铁运营人员还特别提醒,凡包装上有易燃易爆标识的物品,无论规格大小,都属于禁止携带物品。

此外,禁带的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物品还有,累计超过2公斤的白酒、累计超过5支的打火机、累计超过20盒的火柴。

而对于携带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或者拒不接受、配合安全检查的乘客,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或责令其出站。对于强行进站、拒不出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乘客,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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