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 配备喷雾设备 探索新工艺 在施工管理中,市政管理处明确各方主体职责,施工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工作,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设置公示标牌,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施工中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市政管理处要求根据文明施工导则,设置移动式全塑注水挡板进行路面封闭围挡,不得有泥浆外漏,并要求定期清洗围挡落尘,保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施工作业时,现场要配备喷雾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干燥、大风天气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临时废弃物若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要在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等措施。 此外,市政管理处持续探索环保新工艺、新方法。例如,在三环路大修工程中采取基层冷再生工艺,对原有基层骨料进行二次利用;在福峡路大修工程中引进日本无尘切割透水砖新工艺……种种举措,有利于减少施工对空气的影响。 渣土管理处: 严格批前审核 落实早晚巡查 为了更好地守护“福州蓝”,市渣土管理处多措并举强化渣土管理。 首先,严格批前审核。对所有办理运输单的车辆GPS在线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管理处监控平台能对运输车辆实时监控,对掉线车辆一概不予办理运输单;严格把关运输单审批工作,确保手续齐全,并派专人对渣土受纳场及出土工地进行现场核查。 其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窗口服务效率。自今年2月13日起,市渣土管理处办事窗口由原来的1个增至3个,同时简化运输单办理流程。运输单发放,也由原来的“多车一卡单路线”改为“一车一卡三路线”,允许渣土车根据工地需求在三条审批行驶线路间调度,更契合工地渣土运输的实际。 再次,市渣土管理处重新部署人员,落实早晚班巡查制度: 一方面,做好夜间工地排查。除做好审批的出土工地督查工作外,还需重点督查未批工地的渣土处置情况,确保及时发现擅自处置渣土等违法行为,并第一时间移交辖区市容管理局处理。 另一方面,白班做好渣土受纳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四城区范围内审批的临时受纳场进行监管,严防周边道路污染及乱卸倒现象发生,同时避免受纳场内出现超高堆放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已不满足继续受纳渣土条件的受纳场,第一时间停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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