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守护“福州蓝” 1、2月份福州污染天数为零

2017-03-07 09:34: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近日,记者从福州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8.6%,污染天数共5天,集中在冬春季节。今年起,福州市根据《福州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及时开展“护蓝”行动,各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成功守护了“福州蓝”,前两月污染天数为零。“福州蓝”还为春节旅游吸金超14亿元。

记者获悉,福州在冬春季节受“北霾南下”、燃放烟花爆竹及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影响,容易发生污染。为加强区域环境监管,巩固和保持“清水蓝天”成果,上月中旬,福州市贯穿全年的“清水蓝天——利剑行动”已全面展开。

同时,《福州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已经实施,用于当空气质量在良和轻度污染之间时,指导各区、各相关单位开展相关应对措施。当全市连续2个小时处于轻度污染时,将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一级响应。当全市连续6个小时AQI(空气质量指数)均值在60~80区间,或预测未来2天AQI小时均值可能超过80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三级响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