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鼓楼率先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

2017-03-13 08:17:48 陈海东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鼓楼率先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

  共享单车很方便,但存在乱停放等问题(资料图)。

福州新闻网3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彭辉) 记者昨日获悉,“两车”管理作为福州市2017缓堵攻坚项目,鼓楼区先试先行,即日起率先推行《鼓楼区关于共享单车日常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有条件地允许单车投放,要求不得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租赁服务、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共享单车等。

共享单车解决了城市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但也存在乱停放、无序投放等问题。“市场有需求,不能一堵了之,而是要规范引导和加强管理。”鼓楼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深入调查摸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鼓楼区制定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进入鼓楼辖区的共享单车日常监管。其中涉及共享单车企业的管理规范,包括禁止企业私自画线设置停放区,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共享单车,对违反规定造成辖区交通拥堵,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企业若第一次违反,给予教育与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若第二次违反,则将依据市容管理办法和两车停放管理办法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在规定停放点以外区域乱停放单车,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或当事人不在现场,车辆将搬至指定地点统一存放,车主在5个工作日内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经公告3个月后,可将车辆依法处理。

鼓楼区将把共享单车日常监管数据平台接入鼓楼区“片长制”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以便适时掌握企业投放单车数量,并依托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加强巡查和监管。

为加强监管,鼓楼要求进入辖区的单车企业签订履行《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承诺书》,企业承诺愿对每辆共享单车使用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障,并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承诺采集的用户信息不超范围使用;保证不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租赁服务等。

考虑到市民对“两车”停放的需求,自2月28日起,鼓楼区率先在八一七北路贤南商厦、鼓屏路文印中心、华林路武夷酒店前、杨桥东路、南门兜A1地铁口周边、二环路南侧、五四路嘉键大厦前、福州大戏院门口及新华都南出口等路段进行了临时画线。截至目前,全区共新增“两车”停放区域429处,新增停放“两车”约13000辆。同时加强巡查,对少量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搬离纠正,数量较大的则进行暂扣,两个月来,共搬离纠正乱停放共享单车5000多辆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