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车辆被依法暂扣。 福州日报10月23日讯(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白亮 文/摄)昨日,市、区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出动,对电动车销售集中区域开展突击检查。记者跟随检查发现,商家“店外店”经营电动车现象严重,部分电动车销售点存在改装车的情况。 五里亭立交桥周边是晋安区两大电动车销售点之一。昨日9时,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这里,发现人行道被商家摆放的电动车占据,行人过往十分不便。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对电动车占道现象进行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分电动车实施了暂扣处理。 在仓山区建新中路的电动车集中销售点,同样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城管执法人员透露,为巩固整治效果,将在电动车销售集中区域派专人定点值守,同时配合执法车不定时巡查。 当天,执法人员还发现部分经营者有涉嫌改装电动车行为。根据我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车前后挡板宽度不能大于33厘米,而在建新中路电动车销售点,执法人员经现场测量后,发现有3辆电动车后座经过加装后宽度变为38厘米。执法人员立即对3辆涉嫌改装的电动车实施暂扣,商家或面临1.5万元的罚款。 “销售目录外电动车最高处罚3万元,销售拼装、改装电动车每辆处罚5000元,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可处货值3倍罚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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