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茉莉花遭盗采养护员怒曝光 掐花摘果最高罚500元

2016-07-23 09:47:31 陈丹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茉莉花遭盗采养护员怒曝光 掐花摘果最高罚500元

  女子手中塑料袋里装着半袋采摘的茉莉花 读者阿涛/摄

福州晚报7月23日讯(记者 陈丹)“白马南路每天都有些没素质的人采摘茉莉花,甚至盗挖茉莉花苗,然后再拿去卖!严重影响植物生长,也对机动车通行造成严重影响!希望曝光!实在可恶!”昨日,该路段植物养护人员阿涛在劝阻采花者无效后,忍无可忍发微博怒求曝光。

在阿涛微博曝光的一组照片中,只见一名中年女子在机动车道中间的绿化带上采摘茉莉花,手上的塑料袋里已装了大半袋花骨朵。

“今早撞见的,也都有劝阻,但没有什么用。”阿涛说,每天巡查时,不时发现有人偷摘花。“这些人都是趁早上六七点天气还不是很热的时候开始摘花盗苗。我们去劝阻,他们不但不理不睬,还说即使他们不采别人也会采!”阿涛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所以很无奈。他可以理解有些老人家摘些花放枕边安神、泡茶,但对那些摘了一袋花拿去卖的,实在觉得可恶,“前两天还逮到一个盗苗的依姆!”

阿涛说,茉莉花种植在车道中间的绿化带里,这些人穿梭其间,也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

昨日,记者在白马南路看到,中央绿化带种着不少茉莉花,但快开的花蕾几乎没有了。

对于有偷摘者“摘花不会破坏植物”的说法,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表示,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掐花摘果、折枝”属于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若违反将责令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以5元至500元罚款。

这名执法人员呼吁,市民若发现此类不文明行为,请拨打举报热线0591-87332110。他还建议市民能通过拍照或者拍摄视频的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方便执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