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长乐专项打击“小产权房” 建立违法建设信息库

2016-07-19 08:39:40 郭立锋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7月19日讯(记者 郭立锋)为严厉打击非法房地产在建、在售行为,规范用地市场,目前,长乐市正在开展打击非法房地产(“小产权房”)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将重点打击3类对象,分别是: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或利用旧房改建高层建筑的(6层以上),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建或出租等方式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以及对上述房屋进行非法买卖的。

近期,各乡镇(街道)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6层以上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宗登记造册并汇总上报长乐市治违办存档备案,以建立违法建设信息库。

各乡镇(街道)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高层违建备案出资参建人员人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号、户数、户籍所在地、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核和甄别。高层违建参建人员中,不属于本村村民的、本村村民多头或用夫妻名字同时登记建房涉嫌小产权房的,将被列入重点甄别对象。

自9月份起,长乐市治违办将对调查摸底的高层违建分类进行处理:对所有在建的非法高层建筑一律予以下架,并断电断水;对近期在建且影响恶劣涉嫌非法房地产的高层违建由乡镇(街道)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对涉嫌房地产非法买卖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暂能不拆除的高层违建,由规划、国土、住建、林业、海渔、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罚,按分类处置办法待后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