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员拆除公共楼道上的违建物。 福州晚报7月12日讯(记者 林春长文/摄)仓山闽江大道中联水岸名居小区1号、2号、3号楼公共楼道两头遭圈占一事,引起小区居民和执法部门强烈关注。6月28日及7月7日,本报连续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然而,仍有部分业主在城管人员第一次到场拆除违建离开后,擅自恢复违建重新装上玻璃窗。昨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到场查处拆违,并张贴公告。 昨日下午3时许,建新镇政府城管办协同仓山区执法局,出动数十名执法人员来到小区,依法对私自在小区1号、2号、3号楼公共楼道搭建铁门、玻璃窗、护栏等违建行为进行查处。记者随同执法人员进入小区看到,1号、2号、3号楼多个楼层公共楼道加装了护栏和玻璃窗,其中1号楼情况最为严重。7月5日上午,执法人员已到场拆过一次,昨日看到的楼道违建,均是违建户最近几天擅自安装恢复的。 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分别顺着3栋楼顶层往下查处,对逐层违建的楼道玻璃窗及护栏进行拆除。在执法过程中,个别违建户出面阻挠,情绪十分激动并当场扬言:“玻璃窗被拆了,接下来会换种方式继续违建,让城管天天来拆!”还有违建户以“如果家门前违建被拆,自己就从楼上跳下去”,来威胁执法人员。 一名违建户表示,当初在公共楼道安装护栏和玻璃窗,是为了阻止雨水飘进楼道,以防走路时摔倒。 一些小区居民表示,1号、2号、3号楼公共楼道当初设计时可能存在缺陷,可提议在楼道做滑动布帘遮雨,但不能以此为由,擅自安装门窗将公共楼道占为己有,影响邻里关系。 经过半个多小时查处,小区3栋楼各个楼层公共楼道上的违建全部被拆。建新城管办张升队长表示,接下来,如果再次发现有住户擅自恢复违建,将根据《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的相关规定,报请区执法局,对违建房屋依法冻结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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