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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引发种种问题 榕委员建议:加强群租房管理

2016-02-18 08:08:3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建议:

加大公租房供给

代表们建议,应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修改,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人的权责,明确房屋装修、出租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细化群租房问题的认定、管理、处罚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严格执行。使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不擅自违规改造房屋,从供给源头上阻断违规的群租房。

代表们还建议,把低收入困难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群体中。同时,让公共租赁住房的布局更加合理,向外来务工人口提供既符合他们需要又符合法规要求的房屋。

借鉴:

上海群租房

最高罚10万元

正是由于群租房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多个城市已经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治。

2014年5月,上海出台相关规定,规定5种情形属群租房,最高可罚10万元: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2015年7月,杭州市也出台整治群租房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公安、房管、电力、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并明确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公安、房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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