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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警“流动执法” 配备仪器严查乱鸣喇叭

2015-12-08 09:11:42 陈恭璋 汤先增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两名交警就能认定 没有取证也可处罚

2012年7月起,福州警方将禁鸣范围扩大至三环内(不含三环)所有道路。而本月5日开始,福州进一步扩大禁鸣喇叭区域,禁鸣区增加了五四北和新店区域。

据道交法相关规定,乱鸣喇叭,处罚为罚款20元。

对此,在查处现场,不少市民认为,乱鸣喇叭违法难禁的主要原因,是现有法律对于乱鸣喇叭的处罚实在太轻了,缺乏震慑力。目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少都要罚款50元,“机动车乱鸣喇叭才罚20元,还不如非机动车违法成本高”。

对于市民关注的取证问题,昨日,有法律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交警均配备有执法仪,可以视频取证。同时,一般是两名交警共同执法。只要交警确定司机有乱鸣喇叭违法,即便没有取证也可以处罚,“因交警是履行公职,与车主不存在私人恩怨,即便是上法院,在司机没有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也会支持交警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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