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市民买保险 签退后莫名被扣3万保费
2015-05-28 08:38: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业务员疏忽 致退保延误 “明明三份保单都签署了退保合约,为何还扣保费?”黄先生非常生气,他立刻与保险公司交涉,要求退还这3万元,“但对方表示退款要走流程,需10个工作日。” 黄先生质疑,业务员是不是故意不予办理退保。 富德保险续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孙女士称,黄先生“被”续保,是因小陈于26日上午9点,才到柜台提交相关材料。“小陈当天手头事多,家里又出了点状况,一时没顾上提交,导致延误。” 经过了解,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承认,黄先生“被”续保,是业务员疏忽所致。经过协商,富德生命人寿表示,将在2~3个工作日内,将3万元退到黄先生账户上。 市民中途退保 保险公司也受损 投保人自愿承担损失退保,保险公司却极力“挽留”。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以黄先生的现象为例,如果客户中途退保,不仅投保人有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也会遭受损失。 业内人士介绍,保险公司委托银行销售保险产品,需要支付每期保费的2%~3%作为手续费。例如,市民购买了10年期保险产品,保费为每年10万元,总保费就是100万元,保险公司需要在前期,就把2万~3万元的手续费支付给银行,而市民两年后就退保,保险公司就要承担手续费一两万元的损失。 提醒:市民想退保可到银行网点 省银监局工作人员说,消费者购买银行代销保险产品后,可在保险业务办理后的15个自然日内进行犹豫期内退保,并可确保无资金损失;若超过15个自然日申请退保会损失很大,首先保障没有了,其次保费也会有损失,保险不是银行短期储蓄,银行提前支取损失的只是定期利息,保险是保障,退保是单方面解除合同,损失是必然的。但如果市民坚持退保,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一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要求退保。二是联系办理业务银行网点协助退保。 |
相关阅读:
- [ 05-28]福州一市民买保险 签退后莫名被扣3万保费
- [ 10-28]中德安联忽悠市民买保险 分红不符退保扣1万7
- [ 05-01]房屋登记对私业务4日入驻榕市民服务中心 福州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 [ 04-08]“以房养老”保险面世 市民:不如放租稳妥
- [ 02-13]漳州市医保中心答市民问 生育保险缴费中断补完就行
- [ 12-03]福州明年起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市民生育将更省钱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