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微博传福州开抓“滴滴专车” 市交通委:违法车都要查

2015-04-18 09:36:26 涂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16日,一条“福州开抓‘滴滴专车’有奖举报”的微博,迅速在网上传播。该微博称,听说执法人员在宝龙抓“滴滴专车”,找正规出租车司机装成普通市民叫车,稽查队抓。抓一单,奖励出租车司机800元。

对此,福州市交通委官微回应称,该微博的说法并不属实。所谓“每抓一单奖励出租车800元”并非实情,无论是举报非法营运,还是举报出租车拒载、拼车等,他们都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100~300元)。市交通委坚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除租赁公司的“滴滴专车”外,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无论以何名目,都改变不了违法事实,只要有市民举报,一律依法查处。

今年已查获177辆非法营运车

“滴滴专车”是否属非法营运?福州市是否像国内其他城市一样,开始取缔“滴滴专车”?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今年以来,福州市共处理了177辆机动车非法营运。其中有多少辆属“滴滴专车”,并未详细统计,印象中大约有两三辆。只要有市民举报,他们都必须出动,到现场调查。其实,他们并非针对“滴滴专车”,对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也毫不手软。今年以来,共1514辆(次)出租车因拒载、拼客、绕道、不打表被查处。

至于“滴滴专车”是否属非法营运,该人士解释说,只要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事有偿客运,不论是现金支付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均属非法营运。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交通委法规处获悉,无营运证的“滴滴专车”已被认定为非法营运。目前,福州已有一名“滴滴专车”司机对处罚提起了行政复议。

市交通委官微称,专车公司如果不是使用租赁公司统一管理的车辆,聘请劳务公司有资质的人员提供服务,而是用私家车提供违规营运服务,则无法保证车况和安全,属于非常确定的违法行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