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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专车司机质疑滴滴额外收1元保费 律师:以合同为准

2015-03-22 08:06:54 周强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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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记者周强

近日,福州有不少滴滴专车司机向东南快报记者反映,滴滴专车平台在每完成一次订单后,除了收取正常20%的服务费外,还要额外收取1元钱保费,司机们对此表示不解,认为是“霸王条款”。

“滴滴专车的车子来自租车公司,司机来自劳务公司,车子和司机都已经有保险了。”滴滴专车司机徐师傅称,一份订单收取1元钱作为保费,一天如果有20单的话,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一年就是7200元。这么高额的保费令他感到不可思议。

对此,东南快报记者采访了滴滴专车公关部华南区高级公关经理李玫。

她告诉记者,根据滴滴专车平台、乘客、租车公司、劳务公司依法签订的四方协议,司机自愿加入、费用透明。“一元钱是各方共识,平台并不从中获利,完全不存在什么霸王条款之说。”

李玫称,在滴滴专车的服务过程中出现事故,如果是车辆责任,则由租赁车公司及车辆保险来赔付;如果是驾驶员责任,则由劳务公司来赔付。而如果超出赔付范围和金额,就会由平台自有的“基金池”来赔付。前期滴滴专车平台投入100万人民币保底资金,每次订单服务后再从服务费中投入1元。

“根据四方协议,乘客支付的费用,在滴滴专车平台、劳务公司、租车公司之间,按照相应的比例和其他约定条件进行分配。”李玫还称,滴滴专车并未向司机收取20%的服务费。

不过,昨日东南快报记者就此回访了一些滴滴专车司机,提及是否协议上有注明相关的条款时,他们表示对协议上的内容并不十分清楚。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元强告诉记者,遇到此类事情,如果司机和专车平台都是属于合同的主体,那么涉及到收取1元钱是否合理的问题,就要以合同上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中已经清楚地注明了相关的条款,那么合同的主体就要依照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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