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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港澳游遭强制购物 导游态度恶劣威胁甩客

2015-03-15 10:10:50 朱丽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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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报名899元的港澳游,结果却被强制购物;报名参加无资质的驴友团,不料却误入旅游陷阱……”昨日,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布了2014年受理的旅游投诉及咨询反映的突出案例,提醒市民出游不要一味贪便宜,旅游途中购物别冲动,报名无资质的驴友团没有保障。

案例1

港澳游“低价团”变“购物团”

2014年8月,福州市的林女士称,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四天三夜港澳游,旅游期间发现行程安排与原计划不符,且被强制要求购物消费,在游客无购物意向情况下,导游态度恶劣甚至威胁甩客。福州市旅游质监所了解到,林女士是按照朋友赠送的“港澳游优惠券”上的联系电话(深圳手机号码)报名并自行前往深圳缴纳899元团费参加本次旅游的,后经调查,旅游券上标明的“深圳××国旅”根本不存在。

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

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存在以旅行社名义制作的旅游券,有港澳游、云南游、海南游等,市民持旅游赠券前往旅游经常遭遇强迫购物。但是由于旅游赠券上只有联系方式或发行方根本子虚乌有,旅游者往往无处维权,只能吃哑巴亏。

福州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只有正规的旅行社方可经营旅游业务,请旅游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务必留意旅游券发行方的资质,可登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向发行方当地旅游部门查询。

案例2

报名“驴友团”误入旅游陷阱

福州的另外一名林女士是一名旅游爱好者,平常喜欢浏览一些旅游论坛信息。去年她在上网浏览论坛信息时,发现一则自助结伴游的信息,于是根据信息上提供的联系人电话报名并于参加活动当日现场支付了活动费用。在旅游过程中,林女士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该活动实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旅游活动,且活动中擅自改变行程内容、未安排专业导游人员。

事后,林女士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但因其参加的活动为私人组织的驴友团,非旅行社经营行为,因此不在旅游投诉受理范围。同时,由于仅有发起人联系方式(事后无法接通),并无其他信息,市旅游质监部门也无从对该涉嫌非法经营活动进行查处。

福州市旅游局提醒:出行游玩务必找正规旅行社报名,并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完备的旅游合同(最好前往旅行社服务网点签订书面旅游合同),约定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载明旅游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及自由活动时间安排。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阅读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合同条款内容,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3

旅游慎买金银珠宝饰品

2014年上半年,王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游,在新加坡期间购买宝石挂件一个,后在马来西亚行程中发现该地宝石饰品价格相比新加坡便宜约40%~50%,在商店销售人员极力推销下,王女士一时冲动又买了2件宝石饰品。此次行程中,王女士购买宝石饰品共花费近5万元人民币。回国后,家人朋友都说她被骗了,王女士自己也觉得购买的物品价格偏高,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于是以购买的宝石饰品价格虚高与价值不符为由,要求旅行社给予退货并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经调查,王女士新马泰旅游期间所购3件宝石饰品的店铺,均在其与旅行社签订的购物补充协议之列,且所购物品完全由游客自愿购买,不存在强迫、诱导购物的情况。同时,经过权威机构鉴定并对比产品证书,发现在宝石材质上并不存在假货的情况。因此,对于王女士的退货要求福州市旅游质监所不予支持。由于王女士坚持要退货,在福州市旅游质监所多次协调下,最终王女士同意承担一定金额退货损失费由旅行社帮助进行退货。

福州市旅游质监所提醒:近年来,因旅游购物引发的投诉较多,旅游购物需谨慎。通常旅游地所售商品的价格并不低,有的甚至远远高出市场售价,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维权手续复杂、维权成本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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