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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小区架空层成私有车位 “姓公姓私”惹争议

2015-01-05 09:38:16 徐强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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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小区架空层成私有车位 “姓公姓私”惹争议

  5号楼架空层即将成为私有车位。

福州新闻网1月5日讯 业主用来停放电动车10多年的架空层,突然被开发商出售,这让许多业主接受不了。昨日一早,晋安区隆盛小区5号楼的架空层围墙被一伙人敲掉,即将成为私有车位。据了解,有关架空层的产权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较大争议。

业主:

架空层成了私有车位

昨日,隆盛小区多名业主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一伙人正在强行敲掉5号楼架空层的围墙。福州晚报记者随后来到现场看到,架空层的围墙大部分被推倒,里面还停放着几辆电动车。有业主在墙上贴出告示,称架空层已经是私人财产,请电动车不要停放在这里,否则丢失或损坏都概不负责,落款日期为1月2日。

据业主林女士介绍,他们是在2002年前后购买了隆盛小区的房子。为了方便管理,一开始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就提议,让业主将电动车统一停放在5号楼的架空层里。此后,业主们为了防盗,还集资将架空层砌起了围墙建起了铁门。

前两天,业主们突然看到有个别业主贴出告示,得知原本公有的架空层转眼成了私有财产,这让大家不能接受。“小区本来就小,如果这里不能停放电动车,业主们就没地方停放了。”林女士等业主认为,他们购房时就分摊了较多的公摊面积,因此架空层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怎能将其出售呢?据林女士介绍,昨日上午,部分购买了车位的人向他们出示了产权证,其中竟然还有住在隔壁小区的业主。“买卖都没有公示,很多业主完全不知情。”业主陈先生气愤地说,无论情况如何,开发商至少要满足业主停放非机动车的需求。

争议:

架空层公有还是私有

昨日,福州晚报记者多次拨打了隆盛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名李姓负责人的电话,想了解此次5号楼架空层出售的相关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虽然无法了解到具体情况,但从个别业主能够出示车位产权证来看,这些架空层车位的合法性得到了房管部门的认可。针对这一情况,许多业主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并质疑房管部门发放架空层车位产权证的做法。

实际上,架空层的产权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很大的争议,是全国性的问题。有人认为,架空层作为整栋建筑的一部分,属于从物,不能单独办理产权证,只能归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也有人认为,架空层如果没有计入公摊面积,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可以将其出售。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住宅建筑架空层使用及住宅高度限制的暂行规定》中提到,住宅建筑架空层经规划许可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应在确保小区公共车位数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并按商品房性质进行销售,同时必须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架空层作为公共停车位或者用来停放非机动车,相关部门不能对架空层进行确权,开发商不得分割出售,归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也就是说,架空层能否作为私有车位并办理产权证,主要是看规划部门对架空层的具体规划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中对架空层归属和使用的具体约定。福州晚报记者在隆盛小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上看到,5号楼架空层标注了“底层架空停车”的字样,但这样的标注稍显含糊,到底是作为私有车位停车还是公共车位停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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