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福州西园新苑业主架空层车位贴出村委授权函

2014-12-01 08:13:53 林新榕 孔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新榕孔瑜)昨日,福州陈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5060反映:近日在晋安区西园新苑二期29号楼架空层里,一些业主贴出村委授权函,说架空层的个别车位现在归他们使用。小区架空层不是归所有业主共有的吗?现在很多人质疑村委会为何有权开函授权个别业主使用架空车位。

“架空层归所有业主所有,就算有车位,也要公开统一抽签拍卖。”陈女士说,看到这样的授权函,不少人都非常生气,甚至直接将函件撕毁,因为大家觉得不合理,也没有人出来解释。

西园村委会吴主任说,在小区建设之前,村里入股开发商土地,村委会有分配获得小区一部分车位、房屋、店面使用权。所以,村里有权对这些车位使用权进行支配,该村村民可以跟村里签订使用协议书,申请借用车位。

小区物业处余主任也拿出小区开发商新店房地产公司盖章的函件给记者看,函件显示,28号、29号、32号楼部分车位的使用权归属西园村,村民可以凭与村委会的协议借用车位。

余主任说,一些业主占用的车位被村委收回后,心里不理解,物业对此也曾多次解释,但这些业主并不相信。针对小区业主随意占车位的情况,物业会着手进一步清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