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弟弟曾让邻居泼了一身尿 初中毕业的哥哥自学法律讨公道

2014-12-21 08:02:0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黄绍庭在自学法律

东快讯(记者 熊建鹏/文 刘兴/图)弟弟和人吵架,被泼了一身尿,泼尿的人被处于行政处罚,可他却觉得这样的处罚太轻了。于是,仅初中文化水平的他,找来法律书籍,自学起法律条文,并亲自代理弟弟的案件。终于在一年零八个月后,他替弟弟找回了“尊严”,泼尿人因侮辱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赔偿衣物毁损费500元人民币。

弟弟被人泼了一身尿泼尿人

被判“侮辱罪”但免予行政处罚

2012年2月间,永泰霞拔乡锦安村村民黄绍庭跟邻居黄某,因一些琐事产生纠纷,就在民警要去处理纠纷时,黄某的妻子吴某,向黄绍庭泼了一身尿。

后经民警调解之后,对吴某行政处罚罚款500元。黄绍庭的哥哥黄绍惠说,吴某不愿交钱,民警走后,仍然很“嚣张”,并没有向黄绍庭道歉,这让黄绍庭很郁闷。

该村村委会主任黄绍容说,村里、乡里都调节过了,但这两家人都互相不服气,最后竟然对簿公堂。

2013年4月1日,黄绍庭兄弟以“侮辱罪”将对方诉至法院,永泰县人民法院立案处理。当年9月27日,永泰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犯有侮辱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判决吴某向黄绍庭赔偿衣物毁损费500元人民币。

黄绍惠称,吴某非但没有向他弟弟赔偿500元钱,并且在村里四处跟人说:“我被判了侮辱罪,照样不被处罚。”

于是,黄绍惠和家人决定继续上告。

为找回家人丢失的“面子”

初中毕业的他自学法律代理弟弟案件

黄绍惠认为,泼尿对他们是极大的侮辱。所以他起诉主要是要找回自己的人格尊严。

打官司是件费时费力的事情,一审时,黄绍惠兄弟请了两个代理律师,结果花了钱,还没有挽回尊严。再次上诉之后,他决定自己代理弟弟的案子。

这个已经40多岁,仅初中毕业的汉子,从此跟法律条文“亲热”起来。每日“无心生计”,专心研读法律,他仔细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侮辱罪的条文,发现被判侮辱罪者,按照情节严重情况,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院既然判了她是侮辱罪,凭什么又免予刑事处罚呢?这是矛盾的呀!”

“有罪不惩”是不对的!黄绍惠又开始了专心学习法律,本来是生意人的他,客户流失了许多。他全然不顾。

除了自己的事情,他还关注全国各大冤假错案,“聂树斌案”、“念斌案”,他说起来头头是道,甚至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的讲话他都关注。

“我认死理,有理就是这么任性。”“任性”的黄绍惠只为了找回家人丢失的“面子”。

“案情虽小,事关人格尊严,人没尊严,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作为代理人,他在法庭上始终坚持两点:吴某既然已构成了侮辱罪,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审后,对方气焰嚣张,拒不认罪,必须处以刑罚。

经过一年零八个月的漫长诉讼,他找回了自己的尊严,永泰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于2014年12月11日判决吴某犯侮辱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向黄绍庭赔偿衣物毁损费500元人民币。

“一个被关起来,一个花这么多钱,两败俱伤。”村主任黄绍容说,“邻里之间都容让一下,好好相处才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