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市民反映法律问题爆棚 盘点2014年官司之“最”

2014-12-17 10:20:05 陈鸿星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12月17日讯 记者从广大读者向本版热线反映的问题及本版刊出的文章中,精挑细选了几个典型案例,与大家一起回顾一下。

最委屈:

帮卸货受伤遭各方推责

李先生好心帮工友王先生卸货,却被突然坠落的货物砸成重伤。他在医院住院长达3个月,花去了医疗费将近20万元。事发后,有关各方认为,李先生“多管闲事”,出了意外应该自行担责。李先生心寒不已,只得与有关各方打起官司。马尾区法院最终判令工友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应赔偿李先生80%的损失。

在现阶段,不少情况下,“助人为乐”被扭曲成了“助人受怕”或“助人吃亏”。如何既做好事又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不吃亏呢?记者就此请资深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解答了助人为乐者如何自我保护以及出了意外该找谁索赔的问题,消除了热心人行善的顾虑。

最无奈:

被逼出来的担保难撤销

家住台江的蔡小姐反映,她被前男友陈睿骗到宾馆里,在一群人的暴力逼迫下,被迫写下担保书,对陈睿所写的一张150万元的欠条进行担保。而陈睿实际上也没借这么多钱。今年初,她收到法院邮寄的《执行通知书》,才知道债主苏先生将陈睿和她一起告上法庭。在她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厦门市翔安区法院已经缺席判决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来,经过她的申诉,该院启动了再审程序,但在债主连借款细节都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仍然维持原先的判决结果。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蔡小姐向本报说事释法热线求助后,记者请专业律师指点她如何通过刑事或民事途径维权。同时,记者请资深律师结合办案体会,就民间借贷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风险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提醒市民朋友绕开借款及担保过程中的各种陷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