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起两个月 福州五城区开展施工扬尘整治
2014-12-13 07:03:4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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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吴静)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决定自2014年12月15日起在福州五城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据悉,本次集中整治范围为,福州市五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包括房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含挖掘占道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将主要整治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挡,脚手架外侧是否设置密闭式安全网封闭,积尘是否及时清扫,特别是车辆是否冲洗干净后出场。同时在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是否做好降尘防尘工作。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是否安装施工升降机,是否存在凌空抛掷垃圾现象。建筑垃圾处置是否经过核准,运输是否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同时,市政道路施工时是否配备洒水车辆,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是否进行洒水降尘。进行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作业及路面破除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是否采取围护、遮挡、喷雾降尘等措施。 现场开挖出的多余土方和产生的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或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以及建筑垃圾处置是否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是否存在“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甚至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是否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此外,园林绿化施工是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围挡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植树挖掘出的坑土,是否加以整理、拍实、覆盖;大树移植后所形成的穴坑,是否做到随移随填;大树移植后的场地是否及时恢复绿化。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本次集中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2月15日,将福州市五城区划分为若干片区,实行网格化分片包干管理,由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扬尘整治巡查督导组进行拉网式检查。 该负责人称,“若未按要求开展该整治活动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关责任。”该负责人表示,如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责任单位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项目停工改正。停工项目需经市建委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施工工地存在重大扬尘问题,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按福州市环保局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项目停工改正。甚至部分项目列入“红色通道”重点监管和列入“黑名单曝光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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