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整治施工扬尘 问题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一年
2014-12-12 10:22:0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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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2月11日电 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12月15日起,福州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对被列入“黑名单曝光台”的责任主体,实行一年有效期。 据记者了解,此次扬尘整治范围包括福州市五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即房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含挖掘占道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整治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措施情况。其中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理、施工现场的防尘降尘措施是否到位,都是这次整治的重点内容。 整治期间,福建省住建厅每周将抽查不同网格、不同类型项目。如果发现项目因扬尘问题被责令停工改正,或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因扬尘问题被责令改正2次以上(含2次),或者同一企业3个以上(含3个)项目被责令改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将被列入扬尘“黑名单”,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黑名单曝光台”上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于重大扬尘污染问题,将跟踪报道查处情况,同时在媒体上实名曝光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项目名称。 除了被列入“黑名单”之外,责任主体还将面临罚款的风险。对于施工工地存在重大扬尘问题,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按福州市环保局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福州市建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项目停工改正。 据悉,对因扬尘问题被列入“黑名单曝光台”的责任主体,实行一年有效期。有效期内,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拆除业务;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不得承接新的任务;责任单位、注册人员及其承担的项目不得参与年度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新华网见习记者 王文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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