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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退货不需理由? 福州不少市民网购遭遇退货难

2014-11-20 11:09:37 柯竞 林晗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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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也“很受伤”

对卖家来说,“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让他们也颇有微词。

昨日,淘宝店主吴小姐忙了一个上午,处理了几笔退款申请。吴小姐说,“双十一”营业额是比平时增加不少,但退货率也比平时多了许多。“只要不撕掉商品吊牌,不影响二次销售,我们都给退。”但是,有些退货理由却让吴小姐哭笑不得,“有的买家拿到衣服后,不撕标签穿了6天,到了第7天才以质量有问题为由要求退货。”吴小姐说,淘宝店利润相对较低,如果买家退货了,就意味着卖家不仅赚不到钱,还要倒贴邮费和包装费用。

市民小庄跟在美国的朋友一起经营了一家美国化妆品代购点,朋友负责在美国的代购,小庄则负责国内的销售和服务。“化妆品都是客户先下订单,我们再按客户的具体要求购买。”小庄说,虽然售前协议上已注明“不接受退货”,但经常有客户以“不是正品”为由要求退货。“如果没有买家再购买,我们的货物就只能囤积在家了。”

除此之外,卖家们也担心,“7天无理由退货”会让竞争对手钻空子,“有的竞争对手先把商品买走,再退回来干扰我们的销售,打击网店的声誉。”卖家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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