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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退货不需理由? 福州不少市民网购遭遇退货难

2014-11-20 11:09:37 柯竞 林晗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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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退货不需理由? 福州不少市民网购遭遇退货难

“双十一”网购狂欢后,紧接着就是一波退货高峰。于血拼时的兴奋刺激不同,许多市民遭遇了各种退货烦恼。今年是新《消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双十一”,但不少市民反映这一条款很难兑现。

“无理由退货”不容易

“商家规定的退货条件十分严苛,感觉是在给退货人制造障碍。”刘小姐“双十一”期间买了一条牛仔裤,收到货时发现尺码不对,想要退货,咨询了淘宝客服得知,原来退货并不简单。

“首先要在签收商品7日之内提出申请;其次要保证商品包装、吊牌未被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把所有票据凭证都保留好。”刘小姐说,她一收到货就把快递包装连同发货单一起扔掉了,而客服称上述三个条件若有一个不达标,寄回的快递很可能被拒收。另外,如果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退换货来回的快递费还要顾客出。

除了种种条件限制外,还有商家对退货快递公司的选择作了限定。市民林小姐想要退回她买的充电宝,却被告知,不能选择顺丰、韵达、EMS等快递。“充电宝这样的电子产品走这些知名快递公司比较有保障,商家却故意要我们找一些小快递公司。”为避免麻烦,林小姐只好将充电宝留下。

还有消费者吐槽,由于退货导致与原有的优惠条件不符,一些商家在退款上大打折扣。更有商家规定,退货时需将此前送出的赠品一并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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