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福州台江区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在立案阶段就对案件信息进行筛查,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打包”办案,选任专门法官审理,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轻刑快审”,审出赞许 东南网10月17日报道(福建日报见习记者 何海铭) 十分钟就等来判决 9月24日上午,在台江区法院,45岁的黄某再次站上被告席,这已是他第三次成为被告。 2011年10月,黄某因犯盗窃罪被仓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2年9月,他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台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去年6月25日,他刑满释放。今年8月1日,他窜至台江区双浦头弄,撬得一辆电动车。为此,他被台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于当月13日被批准逮捕。9月11日,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台江法院当天立案。 “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完全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9月11日,台江法院的书记员林忠敏来到看守所,向黄某释明法律关系,并依法启动快速审理程序。 9月24日,黄某被押解到台江法院,10分钟后就等来判决。 从立案到开庭,前后只用14天,从开庭到宣判,前后只有10分钟。“根据我前两次的‘经验’,以为至少还得一两个月才能等到判决,没想到这么快。”黄某颇为叹服。 专门法官专门办理 截至9月21日,台江法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审理案件468件,审结444件,平均审理天数10天,最短4天。而在原来,审理天数一般需20天。 从20天缩至10天,这怎么实现? “我们对近几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做了统计分析,发现轻罪(简单)案件占60%多。在以往的办案实践中,办案人员实行按号平均分案制,这种方式看似公平合理,但由于案件难易程度不同,造成承办人员之间工作量的不平衡,致使简单案件不能迅速办结、重大复杂案件不能办精办细。”黄某案件的代理审判员张桂泰说,台江法院为此将轻微刑事案件“打包”给专门的法官专门办理,集中开庭审理。 “我专门负责轻微刑事案件后,相关业务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很多案子审理起来就较得心应手。不少案件还能提前介入,把工作做在庭前,审理周期自然就缩短了。”张桂泰说。 台江法院还尝试着由经办法官主导裁判文书的签发权。在台江法院出台的《关于轻刑案件快速程序审理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适用快速审理的案件,除判处非监禁刑的,按正常程序审批外,其余案件全由承办法官负责签发法律文书。作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实施的牵头人,台江法院副院长丁香珠说:“这样一来,一改以往由庭长把关、分管院长签发的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具体案件的经办法官能直接签发文书,缩短了审理周期。” 此外,台江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机关之间如何分工协作、规范操作流程,探索创立了“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出庭、司法部门及时对接”的联动机制。 裁判监督万无一失 欲速则不达,快往往易出错。但是,台江法院目前通过“轻刑快审”审结的444件案件中,息诉服判率高,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这,与其裁判监督模式息息相关。9月24日,记者在庭审现场旁听,丁香珠就通过内部远程视频系统,关注着庭审的进行。台江法院的其他9位院领导也会不定时通过视频系统,对庭审随机监督评查。 庭审结束后,经办法官还须将所作出的裁判结果,向庭长与分管院长报备审查。 同时,台江法院还成立轻微刑事案件专项评查小组,对适用轻刑案件快速程序的案件逐一评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每起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恰当、程序合法。 这一机制得到了上级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目前除了台江法院,厦门思明法院也于今年7月开始探索这一做法。未来,这一模式有望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
相关阅读:
- [ 10-11]环保处罚决定书送达不到位 法院裁定不处罚企业
- [ 09-12]台江法院腐败窝案曝光 十多年党龄法官拉人下水
- [ 09-02]福州市政府任免两位干部 赵彦邦任市中级法院审判员
- [ 08-18]法院查封的房产竟被"正常"过户 不成文规定惹祸
- [ 08-16]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 [ 08-12]缓刑考验期男子无证醉驾助力车 被法院收监执行
- [ 08-12]省法院召开会议推进法治福建建设
- [ 07-24]福建法院“信息化风暴”剑指执行“顽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