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男子受雇修建树枝 触电摔断腿数万医疗费无人付

2014-09-13 10:25:4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数万元医疗费用到底该谁付

记者采访中得知,冯先生住院后,许先生先后分3次共支付了3800元,其中包括一部价值1000元的轮椅。“当时,他叫我们回老家养伤,但是医生说需要动手术,不然可能会造成残疾。”冯先生说,许先生是房东,工作又是他介绍给自己的,应该负主要责任。

记者随后联系了许先生。“这事跟我无关,我只是给他介绍工作的中间人,谈好价钱后,我给他们留了彼此的电话,后面都是他们自己在联系。”许先生说,自己和冯先生本是多年的朋友,以前经常给他介绍一些活干,“再说,我也不是房东。”

对于之前留给冯先生的2800元现金和购买的1000元轮椅,许先生表示,租客温先生以前是自己的下级,现在也身患癌症住院,加上冯先生是自己的朋友,这么做是出于同情心。许先生还强调,那些钱是自己替温先生支付的。

租客温先生则称,当天,经过许先生的介绍,他联系上了冯先生,并答应出工钱。温先生还表示,是冯先生当时自己没有做好防护措施,而且没有修剪树枝的经验,才导致触电摔伤。他在第一时间拨打了120、119,也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如今自己也因病住院,实在无力再支付冯先生的手术费用。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

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锋认为,雇工受伤,如果雇工没有过错的话,比如因追逐嬉戏摔伤,都是由雇主承担责任,手术费也全部由雇主出。

孙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原则,在各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公平原则要求房东承担部分责任。至于谁是雇主,最终责任到底如何承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确定。

孙律师还提醒,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冯先生可前往法律援助站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福州日报记者 陈茜茜文/摄 实习生 王永臣 莫思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