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高二手房指导价 四城区平均或涨13%
2014-05-16 06:48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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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周锡银) 自4月中下旬开始,关于福州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以下简称“指导价”)上调的风声甚嚣尘上。就在昨日,备受关注的福州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已证实将正式调整。福州市政府昨日发公告,6月1日起,停止执行《福州市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2007年10月修订),而新的指导价将按照“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计算。中介行业分析,指导价调整,对一次性付款的二手房买家将会有较大影响,但对于选择按揭方式购房的买家而言,影响并不大。 实行6年多旧标准将“退役” 昨日,福州市政府发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公告将适用于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的单位住宅(成套住宅)、储存间(单独计价)的存量房销售、赠与、继承、投资、交换、更名等。而对应区域范围内的同类存量房的交易,将停止执行《福州市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2007年10月修订)。 这也意味着,实行6年多的福州二手房交易旧标准将正式退役。而根据新标准,福州市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将根据楼层高度、所处地段、建筑年份的不同,有不同的计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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