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福州二手房指导价下月起上浮 静等有关部门"拍板"
2014-04-18 07:3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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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丰)许女士最近在福州买了套二手房,前几天在银行做按揭的时候,听到中介人员催银行,“尽量在五一前做完”。与此相对应的,近期二手房业界疯传福州将于5月1日起提高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 昨日,记者咨询了多家中介机构负责人。“我们也听说了,最近一直在传五一后要涨30%。”一家中介负责人表示,虽然传闻已经流传了一阵子,但至今没有接到官方的文件。 另一家中介机构人士说:“听说是要上浮50%,我们也很关注。” 据介绍,指导价就是二手房交易中在交易中心的申报价,以此作为纳税基数。指导价上浮,意味着购房者缴纳的税费也将上浮三成或五成。 一中介负责人介绍,目前,福州执行的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是2007年修订的版本,该标准从2008年1月1日执行以来就没调整过。这6年多来,福州房价几乎翻了一倍,指导价上调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随着税费提高,二手房交易成本上涨,无疑使不景气的二手房市场雪上加霜。 虽然中介等各方对此高度关注,但目前并没有确切的消息证实。昨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方面也称暂未接到通知。不过,据消息人士透露,税务机构已经上报了相应的方案,但具体执行时间、上调幅度等问题还得静等相关部门“拍板”。 记者还从有关方面获悉,福州市地税局将从5月1日起启动存量房评税工作,目前福州市地税局已制定符合福州市实际的评估技术标准,并对福州城区551个社区(行政村)、5376个小区、6874个标准存量房进行了采集和审核。 有关人士表示,所谓存量房评税,是指地税机关在征收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时,通过专用评估软件计算出的评估价格与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之间的比较,以二者中更合理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并据此计税价格计算征收存量房交易环节的各项税收。消息人士称,实施存量房评税工作后,福州市存量房税收可望大幅增长。 记者帮你算笔账 指导价若上浮 中心区域二手房税费将增2至3万元 据记者了解,目前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执行的2007版指导价规定,以鼓楼、台江、晋安区内为地段划分。 以一环路以内7-15层高层住宅为例,其指导价为4800元/平方米。以一环路与二环路之间的1-6层住宅为例,其指导价为4000元/平方米。再举二环路以外的7-15层高层住宅为例,指导价为3900元/平方米。而仓山区二环路以外的7-15层指导价为3500元/平方米。 以2005年建成,100平方米,鼓楼区一环路以内7-15层住宅为例,其指导价为4800元/平方米,乘以2005年的修正系数20%,该房屋的申报单价为:4800元/平方米×(1+20%)=5760元/平方米;再按100平方米面积计算,该房屋的申报总价为57.6万元。 目前,福州认定普通住宅的标准为单套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总价不高于200万元。上述这套房子需按照普通住宅征收3%(非首套房)契税。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为57.6万元×(3%契税+5.6%营业税+1%个人所得税)=5.53万元。 如果指导价标准提高30%,那么同样是上述二手房,税费成本将提高到7.19万元;如果指导价上浮幅度是50%,那么税费成本将提高到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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